誰是遺產繼承人?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?賴 茗芳2025 年 6 月 26 日繼承 A:依照民法的規定,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,除了配偶以外,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: (一)直系血親卑親屬(如子女、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) (二)父母 (三)兄弟姊妹 (四)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一順位之繼承人,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。配偶是與以上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,如果沒有各順位繼承人時,配偶才能單獨繼承。 (民法第1138條、第1140條)